为确保财政支付数据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间纵横联通、信息共享,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十堰市作为湖北省第一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试点地区,自2015年11月份开始推行电子化管理改革,截至2017年5月31日,市本级335家市直预算单位已全部切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并成功清算各项资金。
一、组建专家团队,专解改革难题。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十堰市财政局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并主持制定改革方案,把此项改革放在年度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突出位置,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成立了由财政骨干、省级银行专家、信息工程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分设成业务专班、技术专班、实施专班、督导专班“四个专班”,深入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针对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实施现场办公,消梗阻、堵漏洞、补短板,确保改革方向正确、目标一致、措施精准、整体推进。
二、实施挂图作战,细化改革任务。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结合十堰实际制定“分段目标管理、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路线图。把改革任务分解为“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安全支撑体系搭建及支付系统升级改造阶段、实拨联调测试阶段、电子化培训阶段、电子化生产环境切换和上线运行阶段、项目运维保障阶段”七个阶段,做到“一个阶段一个目标,一个目标一套方案、一套方案一套标准”,确保各个阶段工作精准无误、有序衔接。在改革进程上坚持先易后难、先内后外的原则,从市本级向县(市)区扩展,先在市本级先上线财政实拨业务电子化、直接支付电子化,再向市直预算单位推广授权支付自助柜面业务,坚持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发展一个,让市本级全市电子化改革进程中充分发挥“牛鼻子”和“火车头”的作用。
三、财政银行互动,协同推进改革。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牵总作用,形成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联动格局,实现流程无缝对接。一是制度共建。在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十堰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十堰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十堰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十堰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过程中,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积极参与、献智献策,确保制度与改革顶层设计相吻合、与实际操作相适应。二是优势互补。财政部门发挥牵总优势,协同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全面梳理支付流程,为电子化改革系统衔接提供网络、系统和数据支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市直335家上线单位和7家代理银行先后进行十期培训,通过建立电子化改革QQ群、微信群、业务内网论坛等途径,帮助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进行熟练操作各项资金支付程序。人民银行发挥内控优势,对代理银行电子化信息系统功能性、稳定性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确定业务管理风险环节,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管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代理银行发挥服务优势,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方案》组织上线实施,对所有预算单位安装自助柜面系统提供全现场指导和业务培训,针对性解决电子业务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协同检查。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联合建立并实施协同检查机制,定期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改革功效。从三方面着力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改革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与参与改革各方责任义务和管理范围相适应的操作细则;二建立差错处理机制和业务应急预案;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和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在资金安全、准确支付的前提下,有序扩大电子化改革的范围,以支付电子化和清算电子化为基础,探索实践对账电子化和财政专户业务电子化,并着手实施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规划,按照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要求,争取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10个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上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