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威海市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支出21750万元,比上年增加6970万元,增长了47.16%,创历史新高。
一是着力支持创建国家(威海)创新中心。按照相对集中、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打造立足山东半岛、以“两化”融合为核心的国家区域创新中心。
二是着力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期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是着力支持技术转移转化。建设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壮大技术经纪团队,鼓励吸纳先进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转移转化。
四是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对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对服务绩效较好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大力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创新主体,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膨胀。
五是着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扶持政府、企业、高校院所等通过多种协同方式建设的面向产业发展的重大公共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