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14855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吉安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有效遏制侵害、伤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和安全事故。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实施保护。
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团委、民政、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源头治理。
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机制,让更多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上学、生活,使农民工在子女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促进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与当前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结合起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提升保护水平。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完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在每个乡镇、村(居)委会配备1名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兼)职人员,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阵地建设和关爱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明确落实相关部门及村(居)委会职责,并积极动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中来。
(黄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