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出台人才新政三十条。这是台州历史上力度最大、系统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制度创新。新政着眼台州“十三五”发展的人才需求,聚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多项政策全省首创或率先探索,单项资助额最高1亿元。
一是打造全周期服务链。针对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办公场地、土地保障、销售额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培训、配备创业服务专员等14个方面的一条龙扶持和服务措施。创业项目在启动阶段,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经评估后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直接认定的新引进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二是全省首创或率先探索。率先开展企业人才工作积分制探索,将企业人才总量、人才绩效贡献、人才投入等指标进行量化折算,并率先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工作。率先建立企业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为在企业工作满5年的高层次人才缴纳最高100万元的补充养老保险,5年一轮,人才在退休后方可领取。对通过独资、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新建立的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科研人才创新机构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扶持方式全省首创,力度全国前列。
三是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设立企业人才引进年薪补助和智力项目引进资助,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年薪的6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引进外国专家智力项目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获得国家、省级引智项目资助的,再给予1:1配套资助。给予引才工作经费补助,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重大海外引才活动,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千人计划”申报人选通过初评的,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工作经费。
四是倾力扶持人才集聚平台。提出“两类平台同步推进,引进培育两条腿走路”的人才措施,对引进的孵化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属于海内外知名孵化机构,并能为台州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一事一议。给予跨境人才项目孵化器最高100万元/年资助。 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对于大院名校在台州建立独立创新机构,本地高校和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共建创新研究院(所)的,分别给予6000万元、5000万元的资助。引导企业高校积极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平台,给予1:1配套资助。
五是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一视同仁。既要引进金凤凰,又要用好本地卧龙,确保创业扶持和生活保障一视同仁。凡是携带创业项目在台州落地,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创业资助;市内企业在境外上市、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台州的,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同等享受上市股改的相关补助;本土创新型小微企业,也能享受贷款贴息、税收贡献度奖励等扶持措施。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以货币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按照不同类别享受30-300万的房票补贴;同时享受培养培训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贡献奖励等优惠生活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