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长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长春市财政局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引导,补短板,提质量,增动力,不断支持推进全市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一、因地制宜强化支农投入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相关支出,充分发挥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统筹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近三年来仅在“五大实验区”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开发等重点领域投入就达4亿元。
二是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支持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依托九台半山区特点支持发展杂粮杂豆、花卉苗木,依托双阳、莲花山等近郊支持发展都市农业。2016年落实资金7200万元,支持九台波泥河街道苗木花卉示范园区“百叶园”等12个特色园区建设。
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近三年来投入资金1800万元,通过科技成果补助、贴息等方式鼓励农业企业创新。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着手设立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向金融机构融资,放大信用额度,引导、鼓励金融和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二、重点攻关补齐基础短板
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跟着全市加强脱贫攻坚的政策走,使资金投向更精准。至2016年底,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2.2亿元,6.3万贫困人口脱贫,占总贫困人口的76%。
二是大力支持兴修水利。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市100万亩高标准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4.1亿元,长春市财政整合投入资金就达2.1亿元。落实资金近1亿元用于支持新建九台九郊及苇子沟等塘坝、排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三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筹集资金1.3亿元用于升级改造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及设备,基本实现了农产品、畜牧产品、水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三、突出特色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加大对“三品一标”标准和绿色基础设施的资金和政策投入,安排资金900万元鼓励企业开发绿色有机新产品,开展“神农杯”名优农产品评比,补贴在域外建设以经营“长春名优农产品”为主体的实体营销店面,提升长春市绿色有机食品知名度。
二是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为发展农村新业态,投入资金200万元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为推进“互联网+农业”,对通过邮乐长春馆销售名优农产品的农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落实补贴资金100万元,支持建设2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点。
三是支持夯实发展根基。为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补贴1300万元,对农民购买相应农机具进行市级累加补贴。为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改善空气质量,2016年分渠道落实资金2325万元,对秸秆收储站点等7项工作进行补贴。
四、统筹推进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九台区作为试点完成各项任务。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6年落实资金600万元,扶持试点120个,以农业产业带动农民致富。近三年落实资金1亿元,较好地完成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近三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小型公益、文化大院及村屯卫生整治、“美丽乡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等项目建设。2016年,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将新农村建设与全市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需要继续提高扶持资金额度。
三是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开展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扶持培育农机作业、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托管服务等形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