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发放补贴援企稳岗,支持困难企业职工安置,稳定就业,对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16年山西省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月发放1100元,增长15.5%。全年为5.3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33亿元,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二是失业保险补贴援企稳岗。山西省对采取有效措施少裁员或不裁员的企业实施援企稳岗政策,2016年发放稳岗补贴5.85亿元,惠及企业1753户、职工84.5万人。发放困难企业3项补贴3828万元,惠及企业30户、职工1.8万人。
三是山西省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内,参保职工失业后可正常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去产能过程中的内退职工可不再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是从2015年3月开始,山西省已连续3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3%一路下调到现在的1%,其中单位部分由1%降至0.7%,个人部分由0.5%降至0.3%,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3亿元。
下一步,山西省将把更多职业人群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专项行动,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同时,做到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只升不降。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企业职工提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