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作为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公租房分布越来越广,针对租金征收管理多重,影响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以及日常维修养护问题,本溪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规范租金征收渠道。
一是向政府提出意见,明确市房改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
二是明确市房改部门按照《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办理非税征收手续和非税票据领购等业务。
三是要求公租房管理单位及时将收取的公租房租金上缴财政专户,严禁截留、坐支、挤占、挪用收取的公租房租金,确保公租房租金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