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决定,在继续执行中央及我省现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2017年再安排24.34亿元,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安排资金17.21亿元,重点在全省58个贫困县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17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其中还草6.8万亩),改善生态环境,振兴山区经济,助力脱贫攻坚。
二是支持山西“农谷”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作为山西“农谷”建设基金政府引导资金,用于基地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贷款的担保及贴息、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以及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股权投资。
三是支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减粮增饲、强牧优特、规模种养、就地加工,建设草茂林丰、牧业发达、特色高效、资源循环的生态农牧区。
四是支持山西国际果品交易出口平台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运城、临汾基于山西农业云计算平台建设山西国际果品交易出口平台,运城市筹建国家温带果蔬检疫重点实验室及检测设备配套,出口果品机械化初加工生产线建设,出口果园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和应用。
五是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政策。安排资金3亿元,鼓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或劳务合作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物业经济、以集体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工商企业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对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成效显著的市县实施奖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六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发行地方债2亿元。结合脱贫攻坚,重点在58个贫困县综合采取改造、配套、新增、升级、联网等方式,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七是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总安排资金2300万元。用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奖补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八是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安排资金2000万元。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提供四类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在村级建设“益农信息社”,加快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九是支持小麦、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标准提高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工程。共安排资金5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提高小麦、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标准,进一步保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2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25个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工程。
十是建立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安排启动资金3000万元,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社会募捐资金及受助学生家庭储蓄,逐步建立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山西省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按每生每年1000-30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创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据统计,自2009年山西省首次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来,累计出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90项。截止目前继续执行的政策38项,年度安排资金93.35亿元。这些政策对于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环境改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