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及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各筹集200万元),并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呆坏账及发放规模适时补充或扩大基金规模。
二是扶持创业企业发展。对征集入选市级创业项目库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2000元的征集补贴;创业项目被采用、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每采用1次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采用补贴。每年组织开展市级大学生(青年)创业项目评比或创业大赛,对已领取营业执照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对参加在湖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评比或创业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创业示范补贴。
三是鼓励多业态创业。积极支持网络创业,对大学生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大学生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
四是支持创业园区建设。积极支持各级各类创业园区建设,指导创业园区探索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完善科技金融保障措施,加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平台承载能力。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园(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当地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补贴,分三年到位,第一年按补贴总额的40%拨付,第二、三年根据其工作绩效按补贴总额的30%分别拨付。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现有创业平台资源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优先纳入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园并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