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宁区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从三方面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管理。
一是聘用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具体项目的评价目的、评价范围和内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具体要求,确定对评价机构资质、能力和经验等要求。并通过规定程序和方式从市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构库遴选出一定数量的第三方机构,授予其绩效评价服务资格。
二是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财政部门对评价机构人员配备合规性、方案设计合理性、调查取证全面性、资料提交及时性、报告格式数据完整性、评价结果客观性、评价建议可操作性等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以确保评价结果科学性。
三是考核管理。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对第三方的组织管理、工作质量和执行纪律等实施量化考核。区财政局采取跟踪评价过程、了解日常工作、审核评价报告质量、听取项目单位对第三方评价机构意见等方式进行年度评审,并将根据考核评审结果,对评价机构的用实行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