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投资(02086-HK)公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盈利警告构成盈利预测,且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须由财务顾问及会计师或核数师发表报告。由于盈利警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內幕消息条文作出,其规定公司须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披露任何內幕消息,鉴于时间限制,公司在遵守收购守则规则10.4所载规定上确实遇到实际困难。因此,盈利警告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的标准。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及收购守则应用指引2,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或顾问会计师就盈利预测发出的报告须载入寄发予公司股东的下一份文件。由于预期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将于2021年三月刊发,预期全年业绩将于寄发下一份股东文件之前刊发,故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就盈利警告作出报告的规定将会被刊发全年业绩连同财务报表附註所取代。除本公告所载澄清外,盈利警告公告所载所有资料均维持不变。
根据现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之集团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集团预期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约22.4百万港元,相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净亏损8.3百万港元。
净亏损增加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i)自2020年初以来受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大流行的严重影响,集团的收入下降,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政府将重点转移到医疗和疫苗支出上,所以在本年度一些政府项目被推迟或取消,同时中美贸易战对公司的影响巨大。因此,公司产品的销售有所下降,导致年內收入减少;(ii)开发成本(记录为无形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增加约5.7百万港元(2020年:5.7百万港元,2019年:零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