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红字更正法,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记账错误。更正的方法是: 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