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加入”中巴双边贸易结算 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
中新社乌鲁木齐1月20日电 (耿丹丹)“中国和巴基斯坦双边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后,企业将不再需要兑换美元,最大化地提高生产率。”新疆宇飞国际渔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军说。
在新疆克拉玛依做水产进出口贸易的罗军告诉记者,公司作为中国第一个在瓜达尔港落户的渔业公司,将中国最先进的捕捞、速冻工艺带到巴基斯坦,为上百位当地渔民提供了稳定收入。
公司落户近一年来,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进出口货物、渔民工资结算等都要使用美金结算。“企业不仅需要承担汇率波动风险,还常因大额资金兑换审批流程繁琐,导致大批货物滞留,造成损失。”罗军说。
近日,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发表声明,批准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巴中两国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自由选择使用人民币。目前,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已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促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对中国企业来说,使用人民币结算,在投资时无疑更加便利。”罗军告诉记者,声明一出,包括他在内的中方投资者都激动不已,“我们在巴基斯坦呼吁多年的事如今终于实现了,也希望这一政策能尽快落地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新疆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从2010年不足50亿元人民币发展到截至2017年底累计突破2610亿元人民币。但由于地理险峻、交通不便、长期以来的结算习惯根深蒂固、外汇管制束缚等多方面原因,新疆与巴基斯坦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始终较小、业务种类偏少。
数据显示,自2010年至2017年底,新疆与巴基斯坦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占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总量不足1%,占新疆与巴基斯坦国际收支交易量不足1%。此次声明,将迅速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预计用人民币计价的对华贸易将大幅增长。
相关人士表示,声明公布后,新疆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一个重要节点,更要把握时机,加大人民币向巴基斯坦“走出去”力度。利用中巴产能合作的有利时机,推动中巴产能合作项目落地,为巴基斯坦提供人民币计价的投融资。同时,提高两国对人民币的认可程度,积极引导新疆辖内商业银行与巴基斯坦哈比银行深入合作。此外,要积极探索对巴国跨境人民币技术援助模式,建立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培训机制。
中巴经济走廊从中国新疆喀什,连接到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包括瓜达尔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合作四个重点。自2015年4月全面启动,中巴经济走廊已进入早期收获阶段。截至2017年8月份底,共有19个项目在建或建成,总投资额185亿美元。日前,《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发布,明确了走廊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重点合作领域以及投融资机制和保障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