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背面是需要盖单位的财务章,然后就是取款人的姓名,下边写上身份号。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签发支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出票人开户银行);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