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力帆(601777.SH)公布,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的通知,其于2020年10月12日、13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渝证调查字2020096号、渝证调查字2020097号、渝证调查字2020098号、渝证调查字2020099号、渝证调查字2020100号),因力帆控股、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力帆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7.08%的股份。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上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0.49%的股份;以上四人通过持有力帆控股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