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期权到期日的有关规定,2010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0年09月24日,现就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黄金、铜期权为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申请行权或弃权;其它期权为美式期权,可在到期日前(含到期日)申请行权,弃权只能在到期日申请放弃;
二、行权/弃权申请
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2020年09月24日当日15:1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15:10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自愿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
三、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应进行行权的持仓,应在2020年09月24日15:1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
四、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仔细阅读《期货经纪合同》中有关行权和履约的相关约定,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2-1188。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