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的各种社会保险调整变化太大了,不光我们普通职员,就连HR们看着政策原文都满脸问号。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规则是啥?7月开始如何算工资搞不明白?基数申报怎么做?标准怎么定?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调基规则
全国的下限标准是统一的,按照平均工资的60%。但是北京地区比较特殊,养老和失业是以平均工资的40%作为下限,其他险种按照60%。
以往调基时会发现有两个下限基数。这次调基时,全国统一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调成16%,也说明各地区要统一下限的核定标准,因此北京地区发文,从今年开始,每年上调一点,统一调到60%。今年7月按照46%算作基数下限,明年7月按照52%,后年7月按照60%作为下限。
基数申报
社保按最高基数缴纳,27786是医疗和生育的上限,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上限是23565。工资上限不一样,如果基数/工资高于上限,是按照上限作为社保基数,在申报时,应按照实际工资申报。
HR一定要注意,在计算7月工资时需要按照最新的申报基数以及社保和公积金的上下限标准取数,尤其是低于下限和高于上限的员工工资,单位及个人社保和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可能不止一个,扣除额也不同,建议单独列项计算额度。
了解了这些基本规则后,来说一说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吧。
北京市社保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用于作为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855元。
2、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565元。
3、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13元。
4、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6%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13元。
5、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713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78元。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
2、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
3、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来源:人力曰、北京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