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论断,改善质量供给、提升质量水平已成为解决我国新时期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质量工作是一项全面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加强党委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更好发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要制定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质量强市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质量激励机制,建立质量督查机制,对质量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
监管部门强化联动。质量监管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行各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合力推进。从市场准入、监督抽查、执法打假到产品召回、社会监督、质量诚信、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着手,凝聚监管合力,强化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株洲整体质量水平。
行业企业担当作为。企业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技术基础工作和质量体系认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技能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人民群众互动参与。深入开展质量工作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各行业、专业协会等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为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供有效服务;注重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对质量专项整治和提升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查处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曝光,形成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的社会局面。段曙光
(作者系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