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据检察机关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恶案件344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1441件25866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8091件17323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7277人,包括涉黑案件941人、涉恶案件6336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介绍,《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意见》规定“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是指:1.胁迫、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2.拉拢、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3.招募、吸收、介绍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4.雇佣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5.其他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形。
二是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意见》规定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1.组织、指挥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2.向未成年人传授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方法、技能、经验的;3.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4.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未成年人自首、做虚假供述顶罪的;5.利用留守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6.利用多人或者多次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7.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8.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照料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9.其他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是明确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意见》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从重处罚。对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按照其组织、指挥的犯罪,从重处罚。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对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纠集者,恶势力共同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从重处罚。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成员直接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从重处罚。
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要求,利用未成年人参加黑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虽然未成年人并没有加入黑恶势力,或者没有实际参与、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的成员,即便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一般也不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是要求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对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及时提请逮捕。检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逮捕,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起诉,并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要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严格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财产刑、资格刑,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
五是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标本兼治。《意见》规定,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利用,偶尔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按其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定性,一般不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
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工作机制,边打边治边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利用。建立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重视和发挥基层组织在预防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黑恶势力及其违法犯罪。
万春表示,制定本《意见》,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