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南宫市检察院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保障、促进和服务科技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构建亲清检企关系
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尊重民营企业的主体地位,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调研,带头走访了7家民营企业。点对点传达精神,面对面倾听诉求,心贴心排忧解难,及时了解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该院先后举办两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活动当天,民营企业代表应邀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并就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检察干警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在不断探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制度基础上,南宫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制度。
为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南宫市检察院通过视频接访、12309举报网络平台、代表委员约见检察长等多种渠道,打造了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建立起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扎实做好涉及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的处理化解工作。
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为持续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南宫市检察院重点打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从事的非法活动。加大对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南宫市检察院共起诉制假售假类犯罪2件2人,非法集资类犯罪2件5人,非法经营1件6人,合同诈骗1件1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0件12人。
南宫市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时,重点排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枉法裁判等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犯罪。对监察委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及时选派检察官介入,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等职务便利,向民营企业以明示、暗示等方式索贿、受贿的犯罪。
在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南宫市检察院多措并举,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该院着力纠正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积极构建鼓励、容错、保护、服务、协调等机制,努力营造“支持创新探索、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的司法保障科技创新氛围。
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南宫市检察院的“木兰有约”和“五进五服务”等法治宣传形式,深受民营企业欢迎。该院紧密结合民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服务专题讲座十余场,50余名民营企业家及管理人员参加法治讲座。这些活动有效地提升了民营企业家及管理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
在服务民营经济领域,南宫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十余份,重点从民营企业管理制度、财务人事、经济活动、环保公益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大力探索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重点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融资案、逃税案等经济犯罪案件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和扣押企业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
(胡彰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