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
《通知》指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切实保护耕地、草原和水生生物资源,强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支持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通知》强调,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促进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适合农村的产业向乡村布局。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产业扶贫,资金安排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县倾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符合实施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支持,推动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做大做强扶贫主导产业。
《通知》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和使用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全面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通知》明确,各省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牧民补助奖励、动物疫情强制扑杀补助等直接补贴,以及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试点范围严格限制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各省要按规定及时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报送财政部,并抄报农业农村部。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整合。探索将耕地轮作休耕、粮改饲等种植结构调整政策统筹实施,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农业生态环境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将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展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黑土地保护等政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相对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