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脱贫‘示范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11日表示,金融单位要利用优势和特长,用金融手段干好扶贫工作。
刘国强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召开的中央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上表示,金融单位要统筹运用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综合运用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和工具,推动用好扶贫小额保险、农房保险等保险政策,有效衔接财政、产业等各项政策,实现金融政策在扶贫地区的有效落地,发挥1+1>2的政策协同效果。
近几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精准扶贫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金融政策和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内在脱贫动力。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23家金融单位参与定点扶贫,对口帮扶65个国家级贫困县,累计向定点扶贫县直接投入资金13.47亿元,投入贷款、基金、风险保障金等行业扶贫资金330.96亿元,为加快定点帮扶区县脱贫攻坚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打通金融扶贫“最后一公里”,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整合银、证、保各方资源,提高金融的可获得性;要补齐帮扶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支付环境,降低运行成本;要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普遍提升贫困群众的金融素养。
“要破解贫困户没有信用等级、没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和抵押,导致银行不愿放贷、贫困户贷不到款的局面。”刘国强表示,要大力推动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信用红利持续释放,让帮扶群众真正享受到信用带来的实惠和价值。
此外,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是实现高质量脱贫的必然要求。央行表示,各金融单位在增加金融资源投入的同时,应高度关注扶贫领域潜在金融风险,充分运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手段,打消金融机构对贷款质量的担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