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药机再被立案调查或暂停上市 受损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


来源: 新浪财经

资金短缺、诉讼缠身,“迟到”的年报还被出具非标!本周连续3个跌停之后,千山药机(6.090,-0.68,-10.04%)6月13日晚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但这并不是千山药机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月17日晚间,千山药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在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千山药机进行立案调查。

涉嫌信披违规多次被立案 存暂停上市风险

千山药机公告表示,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受损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千山药机涉嫌多次信披违规,已被证监会多次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千山药机有很大可能被证监会处罚,索赔条件暂定为:1、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买入千山药机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8年6月14日之前买入千山药机股票,并且在2018年6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情况而调整。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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