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悦物业公司经理挪用资金23万 一审获刑9个月
2018-02-28 22:35:41
来源: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新城悦物业经理秦某华一审刑事判决书,对秦某华挪用资金23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挪用资金23万获刑9个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秦某华,男,1972年8月出生,系新城悦物业杭州分公司下属华海园小区物业经理,因本案于2017年6月被逮捕。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11日,被告人秦某华被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聘任为华海园小区物业经理,负责小区物业费的收缴工作。同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人秦某华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小区水电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共计230094.72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2017年5月15日晚,民警经侦查后在本市江干区下沙街道瀚思快捷酒店将被告人秦某华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秦某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拱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被告人秦某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非法所得人民币230094.72元责令被告人秦某华退赔。
物业公司排队上市
据了解,被告人秦某华的所在单位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已向证监会提交A股上市申请。资料显示,新城悦物业前身为新城有限,成立于1996年3月,新城有限曾为 B 股上市公司江苏新城地产及香港上市公司新城发展的下属企业,2016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新城悦物业招股书披露,2014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7亿元、4亿元和5.73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289.80万元、 3434.83万元和5485.33万元。
事实上,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多家物业公司已经先行进入了资本市场,不少物业企业开启上市潮,但均以香港市场和新三板为主。2017年12月5日,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证监会审核,成为A股第一家物业上市公司。
截止目前,除去上会前突然撤回的碧桂园物业,A股排队的物业公司中,现今仅剩新城悦物业一家。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禁止“炒信”“刷单” 电子商务法给电商戴上“紧箍”
-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量价齐跌” 消费者还有哪些新选择?
-
银保监会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 拟于近期出版发行
-
大宗商品四季度有望偏强震荡 原油提供价格支撑
-
宝武河钢两大超级巨无霸展开股权融合:宝武入股唐钢
-
一汽夏利“1元”甩卖天津华利 南京知行接盘并承担8亿债务
-
从历年国庆节后表现看A股投资机会 机构这样说
-
5A级景区上海科技馆10月1日起门票价格下调25%
-
银行理财新规:公募理财可借道公募基金投A股
-
坐飞机要多花钱了!燃油附加费将上涨 最高30元/人
-
证监会发布四项金融行业标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亲子房成旅游住宿业新蓝海 市场需求高达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