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生活补助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政策


来源: 综合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五、高考入学政府资助政策

六、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政策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符合入园年龄的,在籍在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现行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每年一次,一般于秋季学期申请)

3.申领程序:幼儿家长(监护人)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学校(园)评议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资助金通过幼儿家长(监护人)“一卡通”发放→幼儿家长(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幼儿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的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②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③在本校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现行资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国家不但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校的学生还可以申请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特教学校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另增加200元。

3.申请时间:春季学期一般为3月份,秋季学期一般为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4.申领程序:学生申请(贫困佐证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班级民主测评初审→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补助金通过学生家长(监护人)"一卡通"发放→学生(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学生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①需为本校在籍在校且在全国资助系统普高子系统中有信息的学生。②家庭经济贫困信息已录入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系统内“高中贫困生档案库”的学生。③在校在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

2.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每人每学期1250元,二档每人每学期1000元,三档每人每学期750元。

3.申请时间:春季学期一般为3月份,秋季学期一般为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4.申领程序:学生申请(贫困佐证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班级民主测评初审→学校初审→教体局、财政局相关职能股室评审→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资助金通过学生(监护人)"一卡通"账号发放→学生(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学生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在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2.免学杂费标准: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年800元,县城高中每生每学年36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年240元。

3.申领程序: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秋季学期经民政、扶贫部门、残联认定属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先行免除学杂费→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到学校

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

2.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

3.申领程序:学生申请(附贫困佐证资料)→班级民主评议→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学校公示→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财政拨款→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

(二)中职学生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免学费标准: 按省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每生每学年850至4500元,鄱阳卫校每生每学年2750元。

3.申领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班级初审→学校审核→教体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到校核实→公示→财政拨付资金。

五、高考入学政府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属于我县户籍,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其贫困信息已录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享受)。

2.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3.申请受理时间:每年高考前学生向就读高中学校递交申请(一般为每年4月份)。

4.工作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佐证困难材料)→学校初审→学校公示→上报申请名单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体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确定受助对象→网络平台公示→现场办理领款手续→学生寄回入学就读回执单→财政拨款→受助金通过学生(监护人)"一卡通"账号发放。

六、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属于我县户籍,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且其贫困信息已录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享受)。

2.资助标准:资助金用于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3.申领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佐证困难材料)→学校初审→学校公示→上报申请名单至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体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确定受助对象→网络平台公示→现场办理领款手续→财政拨款→受助金通过学生(监护人)"一卡通"账号发放。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属于我县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本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全额贴息贷款。

2.贷款标准:大学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最长时间不超过20年。

3.贷款时间:每年7月1日至10月8日。

4.申贷资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社区、村委会以上均可),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百福卡复印件。

鄱阳籍在外地上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向其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可以享受同等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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