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发展报告发布 我国FDI吸引力指数世界第四 整体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外资


来源: 经济参考报

12月10日,《中国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暨“大变局中的外资营商环境”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FDI)吸引力指数为42.26,排名第4位,表现出相对稳定的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和引资潜力。

报告选取30个FDI流入较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2018年中国的FDI综合营商环境排名第7位。FDI潜力指数为44.67,排名第10位。报告还显示,在2008-2018年十年间,中国外资营商环境指数稳定地保持在前十名,整体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外资。

报告同时指出,当前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就国内经济环境而言,一是国民经济正从高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二是产业结构升级替代了工业化加速扩张。三是高企的要素成本替代了廉价生产要素。四是从政策性引资为主向制度性引资为主转变。

就国际经济环境而言,一是逆全球化倾向替代了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二是发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外移转变为谋求制造业回流。三是国际经济格局加速重构,一些国家谋求变革国际经贸规则,建立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规则体系。

报告认为,国际经贸规则变迁将深刻影响国际投资行为和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活动。因此,我国还要在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改善上持续下功夫。

报告指出,主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努力改善FDI营商环境,积极吸收利用外资,是有效应对时代变局的根本出路。

在具体举措上,报告提出,要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FDI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吸收外资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看,在完善市场化FDI营商环境方面,需进一步提高负面清单管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加快对接国际行业分类标准,切实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和完善负面清单的内容与形式;在完善法制FDI营商环境方面,则亟需出台与外商投资促进、保护与管理法制相衔接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在完善国际化FDI营商环境方面,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提高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

与此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设计精准导向的区域引资政策。报告指出,中国区域发展存在差距,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东部地区自贸试验区FDI综合竞争力优势明显,而中西部地区自贸试验区FDI综合竞争力相对不足。需因地制宜的设计精准导向的引资政策措施。

据了解,此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连续第9年发布外资报告。报告围绕吸引外商投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变迁,评估目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营商环境及其影响,并从国际规则、政策法规、市场因素、区域以及行业等多个角度,分析我国吸引外资营商环境的改善情况以及未来的政策取向,深度解读了大变局中的外商投资热点问题。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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