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分物品进口税降为13%和20% 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2019-04-09 14:04: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为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重大改革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介绍,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邮税各税目税率应与归入该税目商品的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大体一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指出,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使增值税改革红利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等归入税目1的物品税率由15%降至13%,降幅13%,对纺织品等归入税目2的物品税率由25%降至20%,降幅20%。同时,为确保患者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增值税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货物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禁止“炒信”“刷单” 电子商务法给电商戴上“紧箍”
-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量价齐跌” 消费者还有哪些新选择?
-
银保监会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 拟于近期出版发行
-
大宗商品四季度有望偏强震荡 原油提供价格支撑
-
宝武河钢两大超级巨无霸展开股权融合:宝武入股唐钢
-
一汽夏利“1元”甩卖天津华利 南京知行接盘并承担8亿债务
-
从历年国庆节后表现看A股投资机会 机构这样说
-
5A级景区上海科技馆10月1日起门票价格下调25%
-
银行理财新规:公募理财可借道公募基金投A股
-
坐飞机要多花钱了!燃油附加费将上涨 最高30元/人
-
证监会发布四项金融行业标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亲子房成旅游住宿业新蓝海 市场需求高达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