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民:CDR条件比较成熟或将“很快推出” 有助于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


来源: 界面新闻

“CDR将很快推出,将选择一批新经济或者说‘独角兽’企业。”这是昨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参加全国政协闭幕会议时对媒体做出的表述。

CDR(China Depository Receipt)全称中国存托凭证,是相对于美国存托凭证ADR(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提出的一种新的金融品种。根据美国证监会的规定,注册地在海外的公司不能在美国直接上市,因此采取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方式进行IPO,此前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公司均以此种方式实现海外上市。

CDR则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

阎庆民表示,CDR是解决两地法律管辖不一样、解决跨境监管等问题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海外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

对于如何判断“独角兽”企业,阎庆民指出,这需要多个部委共同筛选,科技部、工信部有技术参数,需达到标准,涉及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

今年两会,“新经济”成为热点话题,监管层不断释放欢迎“独角兽”、“新经济”国内上市的信号。

3月15日,上交所宣布,2018年将深入实施“新蓝筹”行动,吸引更多优质创新企业选择本所上市。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加强加快优质上市资源培育,突出对BATJ类、“独角兽”企业的上市服务。

更早之前,港交所发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文件》,同样意在吸引更多新兴和创新产业公司在香港上市。

而为进一步吸引海外上市的中国“新经济”企业回归,CDR这一“平台”的搭建不可或缺。

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所经理陈娟在3·15投资者维权网上咨询活动中表示,从证监会高层近期在公开场合的表态来看,CDR是新经济企业回归A股相对现实的一种选择。另外对于CDR,交易所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做产品规则和制度上的准备,只是一直没有抛出来,今年条件比较成熟,预备尽快推出。

陈娟指出,CDR本质是将A国发行的股票通过中介机构卖到B国。CDR的推出将为海外已上市或者海外退市企业的证券在国内资本市场交易提供可行途径,并拓展境内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等。

值得注意的是,“预备尽快推出”的CDR相对于传统的借壳回归还在时间、成本、保留架构等方面优势明显。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诸海滨表示,结合以往的中概股回归的案例来看,从着手拆除VIE结构到VIE拆除完毕回归A股,往往需要2到3年的时间。而借鉴港交所情况,通过CDR回归的企业若能获得一部分豁免条款,相对普通股直接IPO可能手续较简便。

而借鉴ADR的情况,企业通过CDR方式回归,无需拆除VIE架构,相对于此前360回归斥资93亿美元拆除VIE存在明显的成本优势。

除此以外,从企业的收益角度来看,发行CDR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投资者多样性,对于境外上市的非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国内发行CDR还可以提升其知名度。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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