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房地产(00272.HK)宣布,于2021年9月13日,瑞安新天地透过联席保荐人向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表格(A1表格),以申请批准瑞安新天地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同日宣布,公司建议将集团的商业投资物业及物业管理及资产管理的业务分拆及独立上市,该等业务将由瑞安新天地营运。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将以全球发售的方式进行,预期全球发售将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包括优先发售)。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全球发售的联席保荐人。
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瑞安新天地将继续作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公司将仍然是瑞安新天地的控股股东。
此外,董事会拟于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完成后向股东分派特别股息,惟特别股息分派须受限于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