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集团(00047.HK)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1日,要约人Ocean Ease Global Limited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透过协议安排对公司进行建议私有化,当中涉及注销计划股份,而作为其代价,以现金向计划股东支付每股已注销计划股份的注销价。每股计划股份港币0.08元的注销价,较9月1日收市价港币0.0460元溢价约73.9%。
当该计划生效,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并向要约人发行同等数目的入账列作缴足新股份),而计划股份的股份证明书此后将不再具有所有权文件或凭证的效力。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要约人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控股公司、顶层公司1及顶层公司2各自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各自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由控股公司欣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控股公司则由顶层公司1及顶层公司2各自拥有50%。要约人及控股公司各自的董事会由洪克协先生、洪明基先生及洪邓蕴玲女士组成。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洪克协先生及其配偶洪邓蕴玲女士于39.3亿股股份拥有权益(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视作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9.02%。洪克协先生亦为洪明基先生的叔父。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洪明基先生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及于35.6亿股股份拥有权益(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视作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5.33%。彼为洪克协先生的侄子。
要约人认为,建议事项为计划股东提供一个具吸引力的机会,使彼等能以远高于现行市价的价格出售彼等的股份,而毋须面临任何非流动性折现及结算风险。股份的持续低流通量会令计划股东难以在没有对股份市价造成不利影响下进行场内出售及在发生对股价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时出售大量股份。建议事项使计划股东有机会退出对公司的投资。
此外,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9月7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