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宣布,于2021年8月24日,卖方(江西顺风、上海顺能及深圳尚德)与买方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订立七份买卖协议,以出售所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5.376亿元。
公司拟将该等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1)人民币4.876亿元将用作偿还债务;及(2)人民币5000万元将用于集团的营运资金。
于公告日期,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均由集团持有(保山长山除外,集团持有其99.881%股权)。于完成后,各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据悉,标的发电站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功率及总发电量分别占集团所有发电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功率及总发电量的24.9%及23.7%。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1年8月25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