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SH)公布,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收购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为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分步解决及规范同业竞争,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大商物业”)40%股权,公司为此次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聘请了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为此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参考评估价格,确定此次交易金额为16915.43万元。
沈阳大商物业主要资产为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1号和2号的负一层至六层的商业地产及负二层的地下车库,建成于2008年12月29日,建筑面积合计6.447万平方米,该物业公司用于经营沈阳铁西新玛特购物广场,经营情况良好。
此次收购关联方持有的沈阳大商物业40%股权,主要为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分步解决及规范同业竞争,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