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SH)公布,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3%股权及沈阳市铁西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3%股权的议案》,为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分步解决及规范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3%股权及沈阳市铁西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铁西新玛特”)3%股权。
公司为此次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聘请了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为此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参考评估结果,确定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金额为3209.48万元,其中收购沈阳新玛特3%股权的交易金额3033.68万元,收购铁西新玛特3%股权的交易金额17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