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础能源(08117.HK)公布,于2021年4月26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中基能源(深圳)作为卖方与买方京能清洁能源(00579.HK)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A,中基能源(深圳)拟向京能清洁能源出售目标公司A宜昌市夷陵区中基热电有限公司的9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4207.22万元。于买卖协议A完成后,目标公司A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A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于2021年4月26日,卖方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B,据此,中基能源(深圳)拟向京能清洁能源出售目标公司B宜昌中基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的49%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32,875元。于买卖协议B完成后,目标公司B将仍为公司拥有51%的附属公司,且目标公司B的财务业绩将继续于集团之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据悉,目标公司A主要从事中国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营运。于买卖协议A完成前,目标公司A有注册及缴足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其由卖方100%拥有。目标公司B主要从事中国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配套天然气直供管线项目。于买卖协议B完成前,目标公司B有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及缴足资本为零,且目标公司B由卖方100%拥有。
估计于完成后,集团将会因出售事项而录得约人民币1020万元的收益。于扣除出售事项相关的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4230万元。预计所得款项净额当中约人民币2600万元将用作偿还结欠目标公司A的往来账款,而余款则用作集团现有燃气项目的进一步投资。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良机,可藉此变现其于该等目标公司之投资,并集中其资源发展其他现有天然气公司,尤其是福建及宜昌的天然气公司。出售事项与集团目标相符,因为财力及人力资源均将会用作发展集团旗下之天然气公司。此外,集团将在完成后保留该等目标公司之若干股权,而集团了解买方在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集团将享受该等目标公司之未来前景,而毋须承担重大资本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