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600684.SH)公布,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股权加债权的方式对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芳鸿华”)进行投资,实际投资额包括股权投资4.34亿元(持有穗芳鸿华49%股份)和债权投资款1.50亿元。
2020年11月16日,依据《广东省东莞市星玺广场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公司就股权投资的处置和债权清偿事宜与穗芳鸿华及广州中侨置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侨”)签订《备忘录》,约定公司将持有的穗芳鸿华49%股权转让给广州中侨、公司对穗芳鸿华的债权于股权处置前收回。
截至目前,广州中侨未按照备忘录约定办理公司持有的49%股权转让及债权清偿事宜。2021年3月2日,公司向广州中侨发出书面通知,声明《股权转让合同》正式生效,公司以人民币1元受让广州中侨持有的穗芳鸿华51%股权,广州中侨应配合将穗芳鸿华5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获得穗芳鸿华的完整控制权,盘活东莞星玺广场物业资产,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