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
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仍然需要和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合同,现场核查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平邑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平邑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办理。
二、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流程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
2、更新个人信息。字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提示:由于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同时申请完成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申请前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更新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其中,身份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学籍、续贷声明、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修改;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手机号码、QQ号和微信号等信息,可以在“资料完善”模块进行修改。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声明,提交申请信息。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提示: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中将原申请删除后,再次提交申请,并选择现场办理。)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提示:合同确认环节,系统将生成合同预览页面,学生可以阅读合同条款,此处合同预览界面不得下载,且不包含印章。)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任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提示: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查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县级资助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分行审查之后生效。)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