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之后,近日,广东省及深圳市相继出台了针对《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其逐条落实到相关部门。
尤其是深圳的细化方案更是早于广东省层面,7月3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持召开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金融专项小组专题会议,会议透露,据梳理统计,《意见》中涉及的75项具体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或试点的事项超过40项,比例达53%。
据此,深圳制定了相关的行动方案,并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其中包括50条政策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在行动方案中,深圳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要立志打造“两个全球金融中心”:一是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一是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8月26日,深圳将迎来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全球金融“双中心”的定位也为深圳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深圳率先行动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
5月14日,《意见》出台,这也是金融领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又一重大利好,为进一步推进大湾区金融创新、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携手打造国际金融枢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如何推动《意见》真正落地实施?
深圳率先行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推进部署会,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等单位针对《意见》各项措施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据梳理统计,《意见》的75项具体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或试点的事项超过40项,比例达53%。
随后,经过调查研究,深圳制定并印发了行动方案。据了解,深圳行动方案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又不囿于条文,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
此外,在行动方案制定的同时,深圳同步推动有关政策落地推广,谋划推进一批创新事项,包括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的地域范围,由前海自贸区扩展至深圳全辖,从而惠及更多企业。
另外,加快推动创新政策落地,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港澳保险服务中心、跨境理财通试点等市场呼声较高的政策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同时,持续抓好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生态建设。研究制定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联合香港、澳门、广州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率先探索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7月28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也囊括了深圳行动方案的内容,相当于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落实《意见》绘制了详细的路线图。
“两大金融中心”指明前行方向
尤其是在绿色金融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深圳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也是深圳建设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抓手。
早在2017年6月,广州获批成为首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经过3年多的探路,已积累诸多经验,此次,《实施方案》也指出,要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
2018年12月27日,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深化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独具深圳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
如果深圳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将意味着广东将拥有两个绿金金融改革试验区。
对于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深圳已经具备了较为深厚的基础,目前深圳市的金融科技产业规模超过百亿元,已初步形成了产业集聚特征。
2019年,仅深圳市福田区金融科技全行业营收规模即已达到157.3亿元,就业人数超过1.8万人,金融科技企业数量初具规模,形成了较为良好的产业梯队基础。
根据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下设的独立实验室——湾区国际金融科技实验室6月2日发布的《2020年中国金融科技头部企业调研分析报告》显示,深圳的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共6家,数量上仅次于北京。粤港澳大湾区除了深圳之外,广州仅1家头部企业。
该报告同时指出,深圳金融科技企业的横向多样性较好,但纵向梯队性不强。金融科技企业的应用场景较为细分,不局限于传统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还包括区块链、数字身份认证、物联网等方向,但大多处于初创期。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的孵化,培育独角兽梯队。